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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乡村清洁工程垃圾收集清运设备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发布时间:2015.02.09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乡村清洁工程垃圾收集清运设备招标公告

朔州市住建局乡村清洁工程垃圾收集清运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朔州市住建局乡村清洁工程垃圾收集清运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朔州市住建局乡村清洁工程垃圾收集清运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朔政采公[2014]H93号-A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包括:5m3密闭式垃圾车,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设备的运送、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已年检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是所需密闭式垃圾车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如果是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采购授权书;

(2)投标车辆必须为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工信部上牌公告);必须为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图册》内的产品(免税公告)、国四排放标准(提供所投车辆在目录内的截图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3)提供投标车辆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或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3C认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4)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若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其授权的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制造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厂家参加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

供应商领获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2、3项资质副本原件并留存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7日

(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朔州市市府西街8号蒙银村镇银行六楼620室)

六、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5年3月17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政务大厅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8-3号)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电汇:

开户名称: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820081020100003874

开户行: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

行号:320169000016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49–2220992

传真:0349–2220975

邮箱地址:821518064@qq.com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2月09日
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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