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微震经济 各部委出政策助力赈灾及灾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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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专讯 |
·2008年第14期 |
大地震涉及四川18个市(州)和甘肃、陕西、重庆部分地区,受灾地区交通、电力、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均受损毁,损失严重。有国内经济学家认为,由于人员伤亡、建筑损毁严重,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超过雪灾,同时可能拉低二季度GDP增速。而自然灾害会给二季度经济和企业盈利增长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期的。到三、四季度,经济将恢复正常的增长,一些领域可能出现报复性反弹。灾后重建将拉动投资增长,反而可能推高全国GDP增速。 面对这场天灾,全国海关快速验放进口抗震救灾物资32批次,其中包括大量的机电产品。商务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抗震救灾用机电产品进口工作,财政部、国税局也公布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政策。 |
本期目录: |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或超雪灾 | 地震可能拉低二季度GDP增速 | |
冲击波仍在“发酵” | 截至20日11时全国海关累计快速验放89批次抗震救灾物资 | |
商务部要求做好抗震救灾用机电产品进口工作 | 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政策公布 | |
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地震灾区可延期申报纳税 | 财政部确定救灾捐赠物资免税范围 |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或超雪灾 | |||
大地震涉及四川18个市(州)和甘肃、陕西、重庆部分地区,受灾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直接受灾人口达1000多万。截至5月18日14时,地震已造成32477人死亡,220109人受伤。截至17日14时,地震已造成房屋倒塌312.8万间,房屋损坏1560.9万间。此外,受灾地区交通、电力、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均受损毁,损失严重。 有国内经济学家认为,由于人员伤亡、建筑损毁严重,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超过雪灾。与雪灾相比,地震将给人民财产存量造成更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要大得多。 经济学者刘正山初步估算,这次地震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约为5252亿元,远超年初雪灾造成的1516.5亿元损失。 |
地震可能拉低二季度GDP增速 | |||
有经济分析师认为,地震将造成当地生产中断1个月左右,由于受灾地区GDP占四川省的50%左右、全国的2%左右,地震可能拉低全国工业生产增速0.3个百分点。同时,由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受灾地区消费将下降30%,导致全国消费增速下降0.6个百分点。灾后重建将激发投资,推高全国投资增速0.3个百分点左右,“初步估计,汶川大地震将拉低全年GDP增速0.2个百分点。 虽然地震带来的自然灾害会给二季度经济和企业盈利增长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期的。到三、四季度,经济将恢复正常的增长,一些领域可能出现报复性反弹。 从全年来看,根据经济学上的“破窗效应”,灾后重建将拉动投资增长,反而可能推高全国GDP增速。此外,尽管当地一些大企业生产受到影响,但其他地区为救灾加班加点生产,可以抵消这一负面影响。 |
冲击波仍在“发酵” | |||
专家认为,除影响经济增长外,地震还可能冲击全国劳动力供给和宏观调控政策。 由于发生了大地震,一些投资者预期宏观调控政策将会有所放松。央行成都分行近日也表示,对受灾严重的成都、绵阳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5月20日暂不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国金证券认为,管理层会像处理雪灾情况一样,适度扩大信贷额度以满足重建需要,今年银行信贷总规模扩大的可能性有所上升。 但也有专家认为,虽然用于灾后重建的投资肯定会有所增加,但抑制通胀仍是短期内宏观政策的首要任务。 |
截至20日11时全国海关累计快速验放89批次抗震救灾物资 | |||
据海关总署统计,截至5月20日11时,全国海关累计快速验放89批进境救灾物资和救援人员。其中,验放来自俄罗斯、台湾、日本、韩国、巴基斯坦、菲律宾、香港、新加坡、菲律宾、澳门、瑞士、西班牙、英国、荷兰、意大利、沙特、法国、印度、美国、捷克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援助救灾物资及境外搜救人员、医疗人员57批。 同期,全国海关快速验放进口抗震救灾物资32批次,主要有海事卫星电话,一次性注射器,柴油发电机组,直升机零件,以及切割机、呼吸机、血液透析机用物品、通讯设备、破碎机、挖掘机、食品、千斤顶等生活和救援物品。 |
商务部要求做好抗震救灾用机电产品进口工作 | |||
商务部紧急通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全力做好与抗震救灾有关的机电产品进口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应急通信设备、医疗器械、工程抢险设备、消防器材和防疫设备等救灾工作急需的机电产品办理进口手续时,可凭民政部、国家地震局、接收援助或捐赠的归口部门及省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优先办理,保证立等可取,涉及招标的,可免于招标。灾区及灾区周边省区市的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到认真服务,有关日常工作要有序推进。进口抗震救灾用机电产品如遇障碍,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
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政策公布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日发出《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对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进行税收优惠。 通知称,企业实际发生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强调,各级财政税务机关要将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可以适用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地震灾区可延期申报纳税 | |||
国家税务总局这次发出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四川、重庆、甘肃、陕西、云南、青海和湖北等遭受强烈地震灾害地区可延期申报纳税。对于上述地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地震灾害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其应缴纳的税款,可以延期缴纳。延期时限由各省市在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内自行核准。核准期限届满,因灾情影响仍无法正常缴纳税款的,应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延期期间,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一律不加收滞纳金、不罚款。 此外,对因强烈地震灾害导致本省市出口企业不能按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以及全国其他地区出口企业因受灾地区企业原因导致退税单证没有收齐影响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办理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手续。 |
财政部确定救灾捐赠物资免税范围 | |||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方面表示,免税救灾捐赠物资主要包括食品类,新的服装、被褥、帐篷等维持基本生活的必需用品,药品、疫苗、急救用医疗器械,抢救工具等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直接用于灾区救援的物资。 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经国务院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以人道救助和发展扶贫、慈善事业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捐赠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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